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近日,*ST日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问询函问询函指出,2023年6月9日晚间,*ST日海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其中回复,“2023年通信市场复苏势头强劲,随着国内数字基建的投资力度加大,运营商及政企客户招标频次和规模同比有所增加,对公司无线通信模组业务、通信设备业务、工程服务业务有积极的影响,公司将积极把握市场机会,争取更多项目机遇”。
但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35亿元,同比下降26.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73亿元,亏损额同比增长48.84%。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未能改善的原因,公司在回复中提出的聚焦主业、降本增效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进一步核实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另外,报告期内,*ST日海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发生额为3.35亿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发生额为1.06亿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发生额为0.93亿元,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发生额为1.80亿元,上述减值损失发生额合计7.14亿元,较公司2021年度追溯调整后的减值损失发生额3.10亿元增长.47%。
深交所要求*ST日海进一步核实上述资产减值迹象在以前年度是否已经出现、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公司在对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过程中是否已充分补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上述相关问题,截止
2023年7月12日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日海,并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
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ST日海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1261号)。
其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包括因疫情影响导致审计范围受限、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无法确认部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恰当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备用金是否存在应结转费用或成本而未结转的情形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ST日海也因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公司2021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分别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和第9.8.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天眼查显示,*ST日海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3.74亿元,公司作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包含无线通信模组、通信设备、通信工程服务三个板块公司的经营业绩并不理想据公司财报显示,公司的经营业绩并不理想。
据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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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