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6月26日收到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章伟东),因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绍银保监罚决字〔2023〕12号),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章良、戴超群是该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朱国良是对该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对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5万元;对章良予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对戴超群、朱国良予以警告(绍银保监罚决字〔2023〕13号)。

瑞丰银行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瑞丰银行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9.14亿元,同比上升8.1%;归母净利润3.47亿元,同比上升16.16%;扣非净利润3.38亿元,同比上升18.29%;负债率91.43%,投资收益7170.3万元。

瑞丰银行(601528)主营业务:本行的业务体系主要分为三个板块:零售金融板块、产业金融板块、金融市场板块。零售金融板块主要包括储蓄存款;投资理财、代销基金、代销贵金属、代销保险等财富业务;信用卡、市场板块主要包括资金业务、债券业务、外汇业务、衍生品业务、理财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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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银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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