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洲电子再被索赔1630多万,此前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
连续3年财务造假
2021年7月8日,公司公告其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公司通过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及虚构销售收入连续3年财务造假,分别为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 11,022.16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4,203.44万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净利润的6.31%、164.17%和6.89%,并导致同洲电子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 披露为盈利,同洲电子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洲电子索赔条件
此前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
值得一提的是,前批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法院胜诉支持。这为后续投资者索赔带来积极的利好。尚未索赔的投资者如参与有望获得赔偿。
诉讼材料准备:
1证券开户营业部开户确认单和交易对账单;
2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仅供诉讼使用);
3起诉状等材料(如参与会电子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