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喀喇沁旗联社2023年二季度一般关联交易信息合并披露如下:一、关联方说明及基本情况银行保险机构的关联方,是指与银行保险机构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与银行保险机构同受一方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排查,喀喇沁旗联社关联自然人349人,持有5%以上股权关联法人一户,持股8万股,持股比例7.08%。二、关联交易概述及基本情况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保险机构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利益转移事项。银行机构关联交易分为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银行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到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银行机构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除重大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经喀喇沁旗联社自查,二季度无重大关联交易,存在一般关联交易,授信净额占资本净额的12.08%。三、一般关联交易合并披露情况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五十六条一般关联交易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交易类型合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且交易后累计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根据办法第五十七条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现将需披露的一般关联交易披露如下:喀喇沁旗联社一般关联交易合并披露共计70笔,涉及63户,授信金额6155万元。经排查,不存在通过隐瞒关联关系等不当手段规避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查、外部监管以及报告披露义务的行为,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监管套利的行为。四、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2023年7月14日,喀喇沁旗联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关联交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其他资产类及现金类的关联交易。

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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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联社2023年二季度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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