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收盘后,江苏阳光(600220)披露,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就在今年5月,因2021年半年报、三季报存货披露不准确,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披露的部分财务数据不完全准确等问题,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截至二季度末,江苏阳光股东户数为114,891户。
相关法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阳光被立案调查事项尚需要证监会的进一步的调查结果,涉嫌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即实施日尚无法确定,因此索赔期间暂时确定以立案日作为揭露日。
江苏阳光2022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半年度营业收入894,098,508.68元,同比增加9.5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18,415.10元,同比增加726.49%。
江苏阳光公司所属行业为纺织制造业,细分为毛纺行业,按加工工艺可细分为精纺呢绒行业。同时有子公司涉及热电行业。主要从事呢绒面料、电力和蒸汽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半年报中称,公司是国内毛纺行业的领军企业,是国内毛纺企业的出口大户。
据警示函内容,江苏阳光采购的部分原材料存在提前确认存货的情形,成本结转与收入确认金额不配比,成本信息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
本文基于市场公开信息作为依据,所涉信息或相关表述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