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我国私募基金行业首个行政法规,标志着私募基金行业正式进入强监管阶段。《条例》的出台使私募基金行业有了较为完整的监管体系,为私募基金行业的长期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私募基金已成财富管理市场的生力军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稳步发展,其规模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截至2023年5月,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2万家,备案私募基金数量15.3万只,管理基金规模达到21万亿元左右。除规模持续增长外,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硬科技等国家重点产业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23年一季度,私募股权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近20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超过11.6万亿元。注册制改革以来,近九成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六成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和九成以上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获得过私募股权基金支持。
私募基金在国家重点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域,如计算机、半导体、医药生物等,私募股权基金累计投资上述企业近5万亿元。
图1私募基金规模(亿元)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数据来源:基金业协会,植信投资研究院
《条例》对私募基金行业的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方面,《条例》规范了私募基金的监管环境。一是明确了私募投资基金的范围。《条例》明确指出,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等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投资基金均纳入适用范围。事实上,私募投资基金主要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而证券投资基金法主要对私募证券基金的监管作了规定,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依据不足。《条例》的发布完善了私募投资基金的监管规定。此外,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等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投资基金均纳入适用范围,说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旗下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也适用于《条例》,此类业务的监管主体均为证监会。二是《条例》明确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例如,从管理人的企业性质,股东资质、备案方式、职责范围、违规行为、经营要求、信息披露等方面详细规定了管理要求,以加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三是《条例》规范了产品的募集和投资运作。在私募基金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的整个周期中,从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产品宣传等各个方面,对私募基金的全周期进行管理,使私募基金的运作更加有法可依。四是《条例》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了差异化监管。例如,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方。此外,对主要从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便利。
另一方面,《条例》推动私募基金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首先,《条例》在总则中明确提出鼓励私募基金行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等功能作用”,凝聚各方共识,共同优化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环境。其次,《条例》设立了创业投资基金专章,明确创业投资基金的内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有利于引导长期资金流入创业投资基金。最后,《条例》对母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性基金等具有合理展业需求的私募基金豁免一层嵌套限制,这有利于此类基金更好地发挥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
图2各批专精特新企业数量
数据来源:植信投资研究院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条例》的发布对投资者带来三大利好《条例》完善了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体系,有助于私募基金正本清源,加快行业优胜劣汰,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这将对投资者带来三大利好。
一是投资者在硬科技领域的投资机会可能增加。由于《条例》中提到国家将加大私募基金在创新科技领域方面的支持。因此,私募基金未来投资“专精特新企业”的比重可能增加,更多投资者可分享到此领域发展带来的红利。
二是在《条例》的规范下,整体私募基金产品的品质有望逐步提升。随着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产品的监管趋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投研能力、风控能力等均将有所提升。这有利于帮助投资者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提升投资体验。
三是严格、健全的监管体系可为投资者权益提供更好的保障。此前,由于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不足,行业中金融诈骗等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条例》的出台严格规定了私募基金各方面的监管要求。在此情况下,私募基金行业的风险事件有望减少,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也将更有信心。
整编:新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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