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舜天,600287)在2023年7月3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江苏舜天(600287)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江苏舜天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情况;(二)江苏舜天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4月30日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情况;依据当前情况,中国证监会拟对江苏舜天(600287)给予警告并罚款100万元,对高松、桂生春等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不同金额的罚款。另外,拟对高松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初步判断江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