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证券投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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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又收到一批胜诉判决,西安中院判决金花股份需对我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投资者损失得到法院全额支持)

,之后投资者展开索赔诉讼。

一审中,西安市中院经过几次开庭审理后认为,金花股份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所称的非系统性风险对涉案股票价格产生了确定性的影响且与涉案投资者投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因此,绝大多数案件经第三方机构核损之后并未扣除系统风险。目前本案已有多次终审胜诉判决,部分投资者已拿到了赔偿款。

依据终审判决,凡是于者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同时,投资者需要格外注意的是,本案诉讼时效截至今年的8月初,所剩时间不多,依据“不告不理”原则,只有主动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才有获赔希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要抓紧了。

END

维权指南

※股票索赔流程:

投资者打印交易对账单等邮寄材料办理委托手续一两周内核损损失金额建立案件沟通群

※收费标准:

※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开户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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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股票索赔案再收一审胜诉判决,诉讼时效仅剩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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