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退市工新,60070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持续进行中。依据“三年诉讼时效”原则,该案件的索赔诉讼时效仅剩下两个月的时间。近期又有部分投资者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索赔材料,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报名参与诉讼。
工大高新(退市工新,600701)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前期已有法院判决结果,投资者获得胜诉。案情起源于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经查明,中国证监会认定工大高新(退市工新,600701)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等七大信披违规行为。据此,证监会对工大高新给予警告并罚款6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到30万元不等的金额。
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工大高新(退市工新,600701)的索赔条件为:在2016年5月9日至2018年7月23日之间买入工大高新(退市工新,600701)股票,且在2018年7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工大高新(退市工新,600701)股票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