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潮能源(维权)(600777)行政处罚落地,股民索赔程序立马开始 来源:涨乐财富通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潮能源,600777)在2021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证监会依据新潮能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元,对董事长黄万珍和总经理胡广军予警告并分别罚款30万元,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警告并处不同金额罚款。
经证监会经调查认定:2017年10月14日,新潮能源(600777)时任董事长黄万珍、时任总经理胡广军安排时任监事杨毅在《保证合同》(编号htzh2017-05)上加盖公司公章,以新潮能源作为保证人为第三方的回购义务提供担保,涉及担保金额613,337,534.25元,占新潮能源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24%。对于该担保事项,新潮能源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此后于2018年6月,新潮能源曾因此被诉至法院,原告要求新潮能源对回购价款613,337,534.25元及违约金63,483,793.43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直到2021年3月,原告撤回了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潮能源(600777)的正式行政处罚已经出炉,受损股民有机会通过起诉向新潮能源及相关责任人员索赔。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凡符合在2017年10月8日到2018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新潮能源(600777)股票,并在2018年12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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