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务所是以合伙制方式组成的从事国内及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本事务所曾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司法部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经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司法部批准具有从事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资格,经司法部和财政部批准具有国有资产重组的法律事务认证资格。经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商业银行批准具有从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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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以“在我们擅长的领域,力争做到最好”为发展目标,以民商事诉讼见长。尤其是代理地方高院和最高院案件所取得的优良业绩,使天同赢得了广泛认同。 北京市司法局于2004年将天同作为四家优秀典范之一,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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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社会联系,熟悉国际国内的法律制度,知晓国际化、现代化的法律服务之道,能够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向客户提供不同领域及多层次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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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2022权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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