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时报》研究员 周运寻
报批评。
化生产正在进行中。经核实,其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博瑞医药尚未取得药监部门批准,也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不具备进行药物商业化批量生产的应有资质。
该公司在相关信息披露中,就相关药物研发生产面临的临床实验结果、监管审批、专利授权等重大不确定性进行了风险提示,但未能明确区分相关药品试验性生产与商业化生产,所披露的“批量生产”实际属于药物研发阶段,而非已完成审批并开始正式生产销售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信息披露不清晰、不准确。
据此,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绝对对博瑞生物予以监管关注。同时,王征野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对公开媒体的相关表述不清晰、不准确,上海证券交易所亦决定对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
前办理索赔预登记。一旦中国证监会认定博瑞医药信息披露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其将代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索赔。
偿案,博瑞生物及王征野有可能成为连带责任的民事赔偿责任主体。
根据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同时,该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已构成新《证券法》规定的重大性特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投资者是可以考虑直接提起诉讼。
不过,其强调称,上述预登记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定或认定的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计算方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