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证监会在总结投资者保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成立了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这是证监会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出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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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领导小组,旨在加强证监会党委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强化资本市场各业务、各产品、各环节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工作合力,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担任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任副组长。常德鹏说,下一步,领导小组将研究部署投资者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各业务领域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督促系统部门及单位落实投资者保护工作要求。
投资者保护工作涉及发行、上市、退市、稽查执法等多个业务环节,包含证券、期货、基金、债券等众多产品。这在客观上导致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工作具有链条长、业务范围广的特点。可以说,证监会成立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是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的一个重要举措。
不过,由于资金流动的难以控制,再加上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容易受到损害。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应该加强投资者保护的配套措施,建立立体化网络保护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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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有一个投诉中心,主要功能是引导投资者维权。但目前这个机构还是有点空虚,人手短缺、专业性不够,在投资者维权方面,它的引导作用、示范作用不强。
虽然我们也有投资者保护基金,但对投资者的保护应该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应该是全方位的,从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到投资者教育,要有相应的机制。
投资者保护的效果要完全的体现出来的话,我们需要立体性构建投资者保护网络。不能过度依赖行政保护,行政手段的使用范围和力度都非常有限,还是要借助民事和刑事诉讼,一方面正确处理违法犯罪,另外一方面起到实质性保护投资者的作用。
记者:唐 明
责编:李 莹
编审:刘志军、李 锐
图片来源:东方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