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布了十起长三角数字经济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上市公司中科云网诉某信息公司及三股民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该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原告中科云网起诉两名股民,指控他们在股票论坛发表捏造事实的诽谤言论。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判决中科云网败诉,认为两名股民的言论不构成侵权。这一判决引发了关于股权言论自由的讨论和舆论关注。
经过:
本案起因于中科云网股票价格的持续下跌,两名股民在一家名为中科云网的股票论坛内发表言论表达他们对该公司股票价格的不满。
中科云网将两名股民告上法庭,指控他们捏造事实进行诽谤。法院审理后认定,两名股民仅仅是对股票价格表达不满的个人观点,并无恶意诽谤之意,因此其言论不构成侵权。该判决表明股民在股票论坛表达对公司的意见具有合法性,维护了言论自由的权益。
细节:
据了解,原告中科云网曾经多次尝试转型,从餐饮企业到大数据与新媒体领域,再到环保、影视、机器人等多个行业,但未能取得成功。其最新的转型方向是游戏行业,通过收购互联网游戏业务公司,努力拓展第二块业务。在近五年的时间里,中科云网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未能取得令投资者满意的业绩。
同时,该判决也强调了股民在股票论坛的发言应受到一定容忍度的态度。股民作为普通投资者,言论中或许存在夸大不实之处,但这并不足以降低公司的社会评价或侵害公司的名誉权。法院认为,股民在发表言论时缺乏专业知识,往往无法避免夹杂主观情绪,公司应该对此保持容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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