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晚,苏大维格(300331)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9号)。证监局认为,苏大维格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
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处罚一百五十万元,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蒋林处罚一百万元。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2023年10月8日之前买入苏大维格(300331)股票,并且在2023年10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