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ST步森,002569)在2023年10月12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5.9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等。
在2023年8月16日,步森股份(ST步森,002569)再次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未及时披露《和解协议》的违规行为。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结合步森股份(ST步森,002569)两次被行政处罚的公告内容,初步判断凡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买入步森股份股票,且在2018年6月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该股票的投资者;或是在2017年10月25日至2019年8月23日期间买入股票,且在2019年8月2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在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步森股份股票,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或在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步森股份股票,且在2021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