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603111)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962.74万元,降幅为12.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78.43万元,降幅29.81%。公司坚持“以机电技术为核心的智慧交通装备平台”战略定位,形成“以轨道交通产品为核心业务、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为成长业务、以智能健康产品等为种子业务”的多元产业格局。
2023年3月30日,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康尼精机的酸雾喷淋塔水箱废水进行采样,检查结果为康尼精机酸雾喷淋塔设施当天未正常添加氢氧化钠,导致喷淋液呈酸性。2023年5月16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康尼精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康尼机电(603111)及相关当事人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4号》,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索赔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投资者索赔事宜。
截至2023年6月30日,康尼机电(603111)已收到15名投资者索赔,案件正在审理,尚未判决,公司本期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2,386.37万元。
目前,康尼机电(603111)投资者索赔案仍在进行,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继续提起索赔。在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买入康尼机电(603111)股票,并在2018年8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康尼机电(603111)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