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SZ002114,股价 7.28 元,市值 23.54 亿元)近年深陷投资者索赔案。

9 月 15 日,罗平锌电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

罗平锌电披露,本次共收到 51 名投资者诉讼裁定书,公司与 51 名个人投资者已签署和解协议,公司应向 51 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 953.28 万元,已支付投资损失 653.28 万元(含诉讼费)。公司本次还收到云南省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华 10.33 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罗平锌电与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源起于 5 年前。2018 年 6 月,生态环境部网站以《曲靖市委市政府官僚主义 上市公司环境污染触目惊心》为题,通报了罗平锌电存在重金属污染隐患,且消极应对督察整改、内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随后,罗平锌电公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三个月以后,经查明,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披露 10 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亦未按规定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被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被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行政处罚下达后,部分投资者认为罗平锌电上述信披违法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重大,影响到上市公司业绩、投资决策及股价,相关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有三起案件为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认购人起诉公司的案件,涉案金额约为 2.41 亿元,已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终审并驳回诉讼请求。

而个人投资者诉公司案件 1017 起,涉案金额 1.83 亿元。公司已收到法院判决的有 19 起。公司前期共与 410 名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已支付投资损失约 3836 万元(含诉讼费);根据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已向 18 名投资者支付约 170 万元(含诉讼费 ) 。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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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锌电:与51名投资者达成和解 应付赔偿金9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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