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股份”)发布多项公司制度公告,聚龙股份向着合法合规的方向发展。正在此前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聚龙队”自愿登记索赔。

2021年7月14日,聚龙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辽证调查字 202172 号、202173 号、202174 号),因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月016年8月18日-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

行政处罚下发之后,部分投资者向聚龙股份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之诉,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聚龙股份索赔案件,法院委托机构对投资者损失进行鉴定。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委托维权团队,向聚龙股份提起诉讼。

维权团队提醒,聚龙股份索赔案件,目前尚未判决,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聚龙股份:于2016年8月18日-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案件状态:诉讼阶段,受损投资者报名征集中

委托流程:


聚龙股份(300202)索赔案件仍在进行,投资者仍可索赔登记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