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普天股票索赔通知
一、索赔前提
投资者需关注投资行为是否发生在以下时间:
买入:2015年3月21日—2018年1月9日期间买入;
卖出:2018年1月1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产生损失。
特别提示:
本案的诉讼时效自2018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截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投资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张损失的,投资人将难以获得赔偿。
二、ST上普(600680)虚假陈述案情回顾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披露了《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临2017-004),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8年1月9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18】1号) ,
2018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