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冠农股份,600251)在2023年10月9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复核,公司及刘中海在案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后能主动积极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存在依法从轻处理情节。
经查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冠农股份(600251)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报告中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业务的对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减。冠农股份(600251)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罚款从300万元减轻为210万,对刘中海同样给予警告,罚款从100万元减轻为75万。
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最新司法解释,结合冠农股份(600251)发布的公告内容,提醒凡于2021年年报发布之日至2023年5月5日期间购买冠农股份(600251)股票,且于2023年5月5日以后出售或持续拥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尽快报名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