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提示投资者的是,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系列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的生效判决,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起诉案件立案后如果调解不成,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并且在诉讼时效内起诉,最终胜诉概率较大。

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近期另有部分案件还在等待法院下一步的调解或开庭安排。

此前2022年11月22日,海越能源(600387)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海越能源违法事实为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依法披露。截至2021年12月2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

0年2月25日到2021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投资者起诉应该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胜诉权,该案诉讼时效到2024年4月届满,目前仅剩下最后半年左右实际可索赔时间。


一海越能源(600387)投资者因虚假陈述索赔案调解获赔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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