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等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

(一)投资差额损失;

(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三)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四)如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的,所缴股款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

投资者需要准备的资料要求如下:

A历史交易记录(或对账单)

打印区间要求:对账起止日期从您股票账户开户之日到现在为止。具体为:

1、尽可能选择单只股票交易记录,如果实在做不到,则选择全部股票的。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在每页盖章(不要挡到数据);

3、内容必须写明对账起止时间、姓名、账号,以及每笔交易的成交时间、股数、价格、金额、交易后持股余量;

4、如有两个账户转入转出该股票的情况,两个账户的交易记录都要提供;

5、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分开打印;

6、用标准A4纸单面打印。

B证券账户证明材料

该份材料是为了证明交易记录或对账单上的账号与身份证号码之间的关联还有证明开户日期,比较常见的形式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具体要求:

1、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内容必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账号、开户日期(与交易记录或对账单中的至少一个账号一致)


嘉澳环保股民索赔维权登记的法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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