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晚,威创股份(SZ002308,股价4.82元,市值44亿元)发布公告称,其约13.3亿元被刘钧分次分批划出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刘钧22日前从未出现在威创股份的公告当中。

而据12月22日威创股份公告,刘钧系其“潜在”收购方的实际控制人据威创股份所提供的信息,刘钧系江西西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然而,记者查询后发现,“江西西岭能源有限公司”这一名字的公司并不存在。

但存在与其名字相近的公司“江西省西岭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也皆不是“刘钧”“刘钧”缘何能够操控“共管”银行账户?如此巨大的金额是如何被划走的?这些威创股份并未在其公告中披露22日当晚,深交所火速对威创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威创股份“你公司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追回相关资金,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证监会也启动了对威创股份的立案调查……13.3亿元被划出上市公司威创股份公告称,经自查,今年9月20日,其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岭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威创股份此前并未对外公告过上述《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记者注意到,上述《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卖方——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即上市公司江苏阳光(SH600220,股价2.04元,市值36亿元)的第一大股东。

司的股东变更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威创股份公告截图而启信宝显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拥有中数威科99.9%股权另外,上述《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的买方“江西西岭能源有限公司”(即西岭能源)似并不存在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信宝仅查询到了“江西省西岭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威创股份称,根据《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的控制权,而刘钧就是拟收购方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威创股份表示,刘钧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账户将公司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但自11月1日起又分次分批划出公司,截至22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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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启信宝截图同时,威创股份还披露,经自查,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书晗于2023年11月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张文栋于2023年11月30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以上两位董事及高管的辞职信息因公司处于被调查阶段,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对外公告披露。

对于上述公告,深交所火速下发了《关注函》“本所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你公司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追回相关资金,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深交所称同时,深交所表示:“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存在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后续本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同日,中国证监会对威创股份出具《立案告知书》威创股份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中国证监会也对刘钧进行了立案威创股份公告称,原因为“因公司拟收购方刘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威创股份表示。每日经济新闻举报/反馈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威创股份13.3亿资金被神秘人划走 交易所火速问询,证监会已立案调查每日经济新闻2023-12-23 01:43每日经济新闻2023-12-23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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