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瞩目的新闻莫过于
腾讯起诉今日头条系
索赔1元并要求道歉
腾讯方面表示,将暂停与今日头条系的相关合作,包括商业采购、投放资源以及其他商业服务性质的合作。
6月1日,腾讯公司(下称“腾讯”)发布公告称,“今日头条”及“抖音”系列产品运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腾讯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即日起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
对此,腾讯要求两公司赔偿人民币1元,并在自有新闻媒体平台全量推送公开道歉。腾讯同时宣布暂停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
起诉书称:屡次诋毁腾讯,滥用媒体影响力
起诉书显示,2018年5月以来,“今日头条”及“抖音”系列产品的实际运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自有新闻媒体平台等渠道大量发布、传播贬损诋毁腾讯公司的言论、文章或视频,包括在用户提示消息中以误导方式称“腾讯屏蔽
5月30日,今日头条甚至通过故意修改标题、篡改文章来源的方式在自己控制运营的数亿级自有新闻媒体平台上大范围主动推送文章《要多少文件腾讯才肯收手》,严重侵害了腾讯的公司声誉。
腾讯认为,两家公司利用自身控制的媒体平台恶意攻击诋毁腾讯,意图削弱竞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已经构成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因此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道歉,索赔1元
腾讯在起诉书中要求,上述两家公司应立即停止针对腾讯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自有新闻媒体平台全量推送公开道歉,并赔偿腾讯公司1元人民币。
腾讯表示,信任是所有商业合作的基础,头条系的种种行为“已经对该基础造成严重破坏”,并对腾讯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致使双方商业合作无法继续。腾讯公司表示,将暂停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合作。
头条系四处出击业内攻防激烈
近来,“头条系”不断通过公关等行动,与行业内多家公司“交火”,营造利于自身的舆论与声势。
今年1月起文等手段对其进行抹黑,表示将以“百度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百度方面则否认了指控,并回应称今日头条的一系列发声,源自“发展困境的焦虑”。
3月10日,抖音方面指责链接转发至新浪微博后,不会出现在个人主页和信息流,仅自己可见。微博方面回应称,去年8月因微头条非法抓取微博内容,窃取用户信息,微博当时就暂停了与今日头条的全部接口和其他合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5月14日,因用户在知乎上发布《今日头条与木马》一文,今日头条又以侵害名誉权纠纷为由将用户、知乎诉至法院,在用户公开致歉后迅速撤诉。
今日头条系与业内媒体的“交火”引发了激烈的舆论纷争,但其自身在内容方面的一些状况也屡遭多方质疑。
4月4日,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今日头条旗下“火山小视频”相关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全面进行整改。
4月9日,国家有关部门因为今日头条等网站播出了有违社会道德节目等问题,严肃约谈了其相关负责人。次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通
5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指出,“今日头条”平台发布含有丑化恶搞烈士的作品,对其依法立案查处,将从快从重作出行政处罚。
科技运用要有底线 互联网开放需要守规矩
2018年6月1日,腾讯正式宣布起诉今日头条及抖音两家公司,要求今日头条和抖音在致歉以消除影响,并索赔1元。这是今日头条和抖音向腾讯“发难”一个多月以来,腾讯所做的正式官方回应。
这并非今日头条首次被起诉。2014年至今,今日头条已经遭遇超过10起媒体侵权诉讼案件,起诉方包括搜狐、腾讯、新京报等多家主流媒体。不过,与此前媒体起诉今日头条“侵权”不同,此次腾讯对今日头条和抖音的起诉,缘由是因为今日头条和抖音在竞争过程当中的“不规矩”行为。
在腾讯看来,这些“不规矩”主要在于几个方面:
1是这家公司的创始人在其朋友圈公开声称腾讯封杀抖音;
2是抖音在各个渠道发布《抖音的朋友们,对不起》一文,以煽情、夸张的手段声称抖音视频惨遭腾讯封杀;
3是抖音在用户提示消息中以误导方式称“腾讯屏蔽了您要分享的抖音链接”;
4是在抖音上恶意传播涉及恶搞马化腾个人形象的视频,“大范围诋毁腾讯公司”。
以上声称行为,腾讯将其定义为诋毁行为。
不断遇到麻烦的今日头条
近来,今日头条麻烦不断,除了业内的诉讼,也因为“不规矩”受到了国家多个部委调查和处罚。
今年4月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近日对今日头条违规广告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广告费共计235971.6元,并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罚款707914.8元。4月1
5月13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消息称,“暴走漫画”丑化恶搞烈士,对其依法立案查处,将从快从重作出行政处罚;“今日头条”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立案调查。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有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对今日头条进行处罚或调查。
而5月下旬,今日头条发布了一篇涉及游戏行业、原标题为《多少道文件才能管住网游对少年儿童的戕害》的文章,但标题被修改为直接针对腾讯公司,文章来源被篡改,并通过其客户端进行全网主动推送。如果标题修改、文章来源被篡等行为属实,确已违反了互联网内容转发的相关规定。
最为关键的是:由于双方有竞争关系,今日头条如果坐实借助手中掌握的新闻推送的“公器”打击竞争对手,已经逾越了对“公器”运用规则的敬畏,这直接动摇了作为新闻信息服务机构的立身之本。
不断被其他媒体抵制的今日头条
早在2014年,即有传统媒体因为今日头条的内容来源涉嫌侵犯版权,集体抵制今日头条。此后风波不断。
2017年5月,南方日报发布反侵权公告,指出2016年以来“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南方日报社版权作品近2000条,对其侵权行为南方日报进行了强烈谴责,并追究其相应侵权责任。
2017年7月,凤凰新闻在海淀法院起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直指被告以流量劫持的方式,将凤凰新闻的客户端替换为今日头条。“今日头条的这种行径利用了媒体的影响力,构成流量劫持,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诚实守信原则。”
有分析认为,今日头条通过对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和通过大数据算法之后,得到的是“二次加工”的新闻,这也引发了备受争议的“深度链接”,即链接对象并非对方主页,而是直接达到二三级路径以下的最终目标,这在司法实践中已定义为侵权。
除了在内容来源方面的“不正当竞争”,在广告经营方面,今日头条也被中央电视台抓了现行。
2018年3月29日晚间,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曝光了今日头条无视监管发布虚假广告,专攻三四线城市;除了发布假广告外,还通过广告二跳的分发方式不当牟利。央视报道称,3月8日接到举报信息的观众表示,因为今日头条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发布的广告信息和其他地区并不相同,大城市管得严,但在二三线管得松的城市,今日头条会刊登违法广告。
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被央视曝光的“今日头条”的广告违法行为,一般是首页完全正规合法,但只要点击进入实质性内容的第二层页面,违规广告就随即出现,完全以分层的方式展开。这种行为不能不让人确信:违规广告的发布者是知法犯法。
随着规模进一步做大,今日头条的不规矩行为不断出现,这也逐渐引起整个业界和社会的担忧:今日头条对规矩是真敬畏,还是假敬畏?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一个公司的社会服务面越大,就越需要严格自律,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引导者和模范的守法者。一家明显追求经济收益、又握有新闻渠道公器的大型机构,怎么能让公众放心?
开放的互联网需要有规则守规矩
互联网行业是当下最公平、最阳光的行业之一。这种公平和阳光源自这一行业天然的开放性,以及技术的日新月异,新的可能性不断涌现。从业者应当维护这一行业难得的公平竞争环境,让竞争在阳光下进行,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
事实上,在开放的互联网生态中,守规矩、良性竞争的公司已经逐渐成长,不乏成功上市的例子。包括腾讯在内的一些机构已经成为中国互联网生态的基础建设者,在它们提供的平台上,社会资源创新性组合,商业模式不断创新,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然而,今日头条在已经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已经具有平台属性的情况下,恶搞烈士、传播色情低俗、违法广告等问题被屡屡爆出。从商业企业到企业公民,从行业规则的创新性破坏者到行业价值的基础建设者,今日头条必须经过这两个角色的转化,才有可能走出困局。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3月,网信办对今日头条全面整治之前,这家公司开启新一轮融资时,资本市场对其估值已超过500亿美金,成为TMD小巨头之一。但整治风暴过后,其估值下跌到350亿美金,几乎回到了一年前的估值。随着更多用户对头条和抖音上低俗内容反感的加深,其系列App也已进入用户使用时长和用户覆盖量两个指标的下降通道。
在随时可能发生颠覆性创新的互联网行业,商业道德原则、社会责任原则是不容颠覆的。这是所有从业者都要守的规则和规矩。
如果颠覆没有边界,最终被颠覆的将是始作俑者。
(来源:云南信息报记者 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