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非银团队:2022新财富第四、水晶球公募榜第二、Wind金牌分析师第一、上海证券报最佳分析师第二、金牛奖最佳分析师第二、新浪金麒麟第一;2021新财富第五、水晶球总榜单第五&公募榜第三、新浪金麒麟第一;2011-2016连续新财富前二;2011&2014包揽新财富、水晶球等所有奖项第一。
非银金融行业周报:公募降佣与券商并购左右开弓,券业竞争格局加速变化
投资要点
1、公募降佣加速落地,券商研究业务亟待转型12月0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第二阶段费率改革工作正式启动。1)公募基金产业链让利趋势延续,券商分仓佣金收入降幅或逾三成。作为公募全面费改的一部分,本次佣金费率调降充分体现了保护投资者权益、让利投资者、便利投资者的监管导向。长期来看有助于树立投资者信心,有利于公募基金产业链可持续发展。以2022年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证券行业公募交易佣金规模由.74亿元下降35.64%至121.48亿元。2)券商研究业务进入改革深水区。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于基金管理人在证券公司选择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同时就佣金信息披露、转移支付等问题强化监管,预计将进一步强化券商机构业务头部化趋势,并倒逼券商研究业务积极转型应对。预计未来券商研究业务收入模式将由单一佣金收入向综合业务收入转型。
2、浙商证券拟受让国都证券约19%股权,券业并购潮加速推进12月08日晚,浙商证券公告称拟合计受让国都证券19.16%的股权。此次收购预计将发挥浙商证券现有业务优势与国都证券业务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竞争力。若收购成功,浙商证券将一举跃升至国都证券第一大股东。同时,此次浙商证券受让股权亦是证监会表态“鼓励券商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后的首单券业并购案,当前证券行业并购政策环境良好,行业整合趋势预计仍将延续。
投资建议1)券商:①投资端改革深化背景下,推荐财富管理赛道龙头【东方财富】。②监管“鼓励券商并购重组,培育一流投行及投资机构”,综合竞争优势显著且涉及并购整合预期的相关标的有望脱颖而出,推荐【中金公司(H)】、【国联证券】,建议关注【中国银河】、【方正证券】。③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具有较高性价比及安全边际的优质券商有望实现估值修复,推荐【华泰证券】。2)保险:当前行业处于负债端数据“真空”和资产端“底部震荡”双期叠加周期。本次国寿和新华对外投资体现了响应长期资金入市号召,同时公司型基金运作或降低上市公司业绩波动,若权益市场底部企稳后,保险股或迎来“戴维斯双击”。推荐【中国太保】、【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风险提示1)宏观经济不及预期;2)政策趋紧抑制行业创新;3)市场竞争加剧。目录
正文
1. 一周数据回顾
1.1. 市场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08日,本周(12.04-12.08)上证指数下跌2.05%,金融指数下跌2.32%。非银金融板块下跌2.59%,其中券商板块下跌2.00%,保险板块下跌4.40%。沪深300指数期货基差:截至2023年12月08日收盘,IF2204.CFE贴水0点;IF2205.CFE贴水0点;IF2206.CFE贴水0点;IF2209.CFE贴水0点。 1.2. 行业数据截至2023年12月08日,本周股基日均成交额9856.94亿元,环比+6.39%。年初至今股基日均成交额9991.33亿元,较去年同期同比-3.53%。2023年11月中国内地股基日均同比-5.64%。
截至12月08日,沪深两市前一交易日两融余额/融资余额/融券余额分别为16707/15956/751亿元,较月初分别+0.00%/+0.20%/-4.00%,较年初分别+8.13%/+10.08%/-21.47%,同比分别+6.35%/+8.23%/-22.29%。 截至2023年12月08日,近三月(2023年9月~2023年12月)预估基金平均申赎比为0.85,预估基金申赎比的波动幅度达27.74%,市场情绪相对稳定。截至2023年12月08日,本周(12.04-12.08)基金申购赎比为0.8,上周为0.89;年初至今平均申购赎比为0.93,2022年同期为1.07。 截至2023年12月08日,近三月(2023年9月~2023年12月)预估证券开户平均变化率为11.71%,预估证券开户变化率的波动率达61.23%,市场情绪不稳定。截至2023年12月08日,本周(12.04-12.08)平均开户变化率为11.86%,上周为5.32%;年初至今平均开户变化率为12.05%,2022年同期为11.05%。 本周(12.04-12.08)主板IPO核发家数1家;IPO/再融资/债券承销规模环比16%/-75% /3%至37/56/2亿元;IPO/再融资/债承家数分别为4/9/670家。年初至今IPO/再融资/债券承销规模3481亿元/6545亿元/98014亿元,同比-39%/-18%/20%;IPO/再融资/债承家数分别为302/436/32331家。 2. 重点事件点评2.1. 公募降佣加速落地,券商研究业务亟待转型事件:12月0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第二阶段费率改革工作正式启动。
点评:公募基金产业链让利趋势延续,券商分仓佣金收入降幅或逾三成。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被动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且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基金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短期来看,降佣将导致券商机构业务相对承压,但是对于行业整体营收影响相对有限。以2022年为基数进行测算(2022年市场平均佣金率约0.026%),预计证券行业公募交易佣金收入由.74亿元降至121.48亿元,下滑35.64%,带动证券行业营收下滑1.11%。天风/长江由于机构业务营收占比较高,预计营收分别下滑10.64%/5.34%。长期来看,本次调降交易佣金费率延续让利投资者态度,预计将促进公募产业链与投资者利益共振,推动财富管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鼓励基金管理人优选券商,券商机构业务格局或加速整合。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及,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提供证券交易、证券研究报告服务的证券公司选择机制,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交易能力、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这一提法或有望推动券商机构业务行业集中度提升,并倒逼券商研究业务积极转型应对。
降低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佣金分配趋于合理。本次征求意见稿同时优化交易佣金分配制度,要求将权益类基金的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此举预计将促进基金管理人合理分配交易佣金,增加中小券商的发展机会,但是对于相对依赖基金子公司分仓的券商而言,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的下调或导致分仓佣金收入出现较大程度下滑。
优化信息披露,提升交易佣金透明度。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新增基金管理人层面整体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和分配情况披露要求,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披露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预计有助于形成买方和卖方更为良好的发展生态。
强化管理规范,严禁利益互换与转移支付。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管理制度,严禁将证券公司选择、交易单元租用、交易佣金分配等与基金销售规模、保有规模挂钩,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证券公司承诺基金证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与证券公司进行利益交换,严禁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外部专家咨询、金融终端、研报平台、数据库等产生的费用。
风险提示:1)权益市场大幅波动;2)政策落地效果不及预期。
2.2. 远东宏信事件点评:特别股息惠及股东,长远发展信心充足
事件:2023年12月06日,远东宏信发布公告称,公司正考虑以分派不超过约1.6亿股宏信建发分派股份的方式,向公司股东宣派特别股息,每持有27股远东宏信股份可获发1股宏信建发分派股份。
点评:特别股息回馈股东,高股息逻辑再获强化。在本次特殊派息过程中,远东宏信计划向股东每持27股分派1股宏信建发股份,股东无需支付任何代价,充分体现了公司对于自身长远发展以及全体股东动能力。
公司业绩稳健增长,此前回购充分彰显发展信心。1)公司整体业绩稳中向好。2023年10月18日,远东宏信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营运概要。2023年前三季度,远东宏信在“金融+产业”双轮驱动战略指引下持续夯实经营基础,各项业务平稳运行,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的双增。①金融主业方面,公司生息资产投放平稳有序,生息资产规模较之年初实现微增,不良资产率保持稳定。同时,公司不断优化生息资产结构及融资效率,息差较23H1稳中有升。②产业运营业务方面,23Q1~3宏信建发主要运营设备平均利用率均高于2022年同期,资产回报效益总体稳健,收入与利润均快速增长;宏信健康启动资本化准备,经营情况有所恢复,收入与利润均保持增长。2)股份回购体现乐观预期。2023年10月24日,远东宏信公告称公司相信当前股价并未充分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因此董事局决定行使回购股份授权,回购不超过公司股本中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份。本次回购体现公司对于长远发展的乐观预期,同时可提升每股股份的资产净值及盈利回报,符合股东最佳利益。
风险提示:1)监管政策趋严限制融资租赁业务开展;2)产业运营业务增长不及预期;3)利率大幅波动。
3. 公司公告及新闻
3.1. 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2月8日,为加快推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水平,发挥私募基金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并切实防控风险, 中国证监会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私募办法》)进行修订,形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修订后《私募办法》共10章82条。
其中,完善合格投资者标准。一是细化合格投资者标准,明确穿透核查的基本要求。二是设定差异化合格投资者门槛。维持原《私募办法》对于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缴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将单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并对投向未托管、代销、投向不动产、单一标的等特殊情形的私募基金要求实缴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其中投向单 一投资标的的自然人单笔实缴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明确投资运作要求。一是对投资运作环节提出底线要求,重点规范关联交易,切实防范利益冲突。二是明确私募基金投资层级、分级安排和私募股权基金封闭运作等基本要求,总体和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保持监管标准一致,同时按照《私募条例》对母基金等不计入投资层级作出差异化安排。三是全面总结监管实践经验,细化《私募条例》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其从业人员等从事私募基金活动的禁止性行为。
落实创业投资基金差异化要求。一是按照《私募条例》要求,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二是细化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行政 监管和自律管理要求,明确对创业投资基金制定差异化信息披露和现场检查安排,并在长期资金、投资方式和退出方式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支持。
过渡期安排。按照“新老划断”的基本原则,修订后《私募办法》适用于新申请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为平稳过渡,对存量机构和产品设置了过渡期,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除名称、经营范围、实缴资本和高管持股比例外,应当在一年内完成整改;私募基金嵌套层级应当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对存量私募基金不符合其他规定的,完成整改前不允许新增募集规模或新增投资者、不得展期,到期予以清算。
3.2. 财政部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日前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昨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共十章、五十八条,主要针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管理将通过修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完善。
《管理办法》要求,社保基金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要坚持安全至上、优中选优原则,审慎选择投资项目和股权基金管理人,科学论证投资价值,全面研判防范风险,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管理办法》适当优化调整投资范围,兼顾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明确了全国社保基金可以投资十一类境内产品和工具。从主要调整内容看,一是纳入历年专项批复内容,具体包括同业存单、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债券回购、直接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优先股、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
二是结合金融市场发展变化,参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增加和调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具体包括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养老金产品等。
三是根据金融市场发展,适当增加套期保值工具,具体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权等。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符合条件的直接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优先股,经批准的股票指数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对于投资监管比例,《管理办法》根据基金投资和监管实践,综合考虑风险收益特征,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品种按照存款和利率类、信用固收类、股票类、股权类进行划分,并将境内和境外投资全口径纳入监管比例。目前,股票类、股权类资产最大投资比例分别可达40%和30%,进一步提高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灵活度,有利于持续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考虑到全国社保基金规模较大,已形成投资规模效应,为进一步促进全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办法》适度下调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上限。其中,股票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8%,债券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3%;货币现金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1%;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年费率不高于1.5%;托管人提取的托管年费率不高于0.05%。
两部门在《管理办法》起草说明中指出,积极研究修订《暂行办法》,形成《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保基金法规制度,规范投资行为,支持全国社保基金更好保值增值。
3.3. 浙商证券拟受让国都证券约19%股份
12月8日晚,浙商证券公告称,公司拟受让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嘉鸿盛鑫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中峻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28%、4.72%、3.77%、3.31%、2.06%股份,合计拟受让约19%股份。
公告指出,本次签订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仅为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相关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国都证券前十大股东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7.25亿股。其中,第一大股东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3.38%。如上述股权交易成功,浙商证券有望成为国都证券的第一大股东。
据2023年三季报显示,浙商证券第一大股东为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浙商证券股份21.25亿股,占比54.79%。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则通过控股上三高速,成为浙商证券实际控制人。总资产规模上,截至报告期末,浙商证券总资产1469.79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7.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5.85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76%。盈利表现方面,浙商证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6.22亿元,同比增长8.96%,实现归母净利润13.30亿元,同比增长15.05%。
这并非浙商证券首次在收购券商股权方面有所动作,今年3月,浙商证券曾参与竞拍民生证券股权。根据公司3月16日的公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约34.71亿股股份,浙商证券参加了本次竞拍,最终未能竞拍成功。
11月初,证监会表示,将支持头部证券公司通过业务创新、集团化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打造一流的投资银行,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的重要作用;引导中小机构结合股东背景、区域优势等资源禀赋和专业能力做精做细,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推动证券公司投行、投资、投研协同联动,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注册制改革能力,助力构建为实体企业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体系。
3.4. 上市公司公告
1、 国泰君安:张崭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 远东宏信:公司正考虑以分派不超过约1.6亿股宏信建发分派股份的方式,向公司股东宣派特别股息,每持有27股远东宏信股份可获发1股宏信建发分派股份。
3、 五矿资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本次拟发行的优先股总数不超过 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其中,第一期和第二期优先股 8,000 万股已发行完毕,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亿元。本次发行的第三期优先股总数为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
4、 国联证券: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联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国联国际,与关联方锡洲国际及非关联方招证投资等共同设立“国联招证科创基金一期有限合伙基金”。其中,有限合伙人国联国际认缴出资2,000万美元、锡洲国际认缴出资3,000万美元、招证投资认缴出资3,000万美元,其余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向投资者进行市场化募集,最低认缴出资金额为100 万美元。计划募集总额为1亿美元。
5、 海通证券:2023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期限到期,实际回购公司A股股份41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回购最高价格 10.4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9.69 元/股,回购均价 9.9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4.14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6、 浙商证券:公司签订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收购国都证券19%的股权。
4. 风险提示
1) 宏观经济不及预期:宏观经济剧烈波动将直接影响资本市场活跃度,造成证券行业收入下滑,同时将直接影响居民购买力及保险需求;
2) 政策趋紧抑制行业创新:若宏观经济出现超预期下滑,势必造成非银金融行业监管政策趋于审慎,非银金融企业开拓新盈利增长点势必受限;
3) 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行业竞争加剧情况下,市场出清速度加快,中小型券商及险企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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