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12月26日,国联股份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12月27日开盘,国联股份“一”字跌停。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2月26日收盘时持有国旅联合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
2023年12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值得关注的是,今年8月,上交所发布对国联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经查明,国联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国联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刘泉、实际控制人暨时任总经理钱晓钧、时任财务总监田涛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潘勇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天眼查资料显示,国联股份注册资本72233.33万人民币,实缴资
股权融资。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