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间,国联股份(603613)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12月27日开盘,国联股份股价“一字”跌停同日,国联股份还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2023年12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警示函指出,国联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5月16日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三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泉、总经理钱晓钧、财务总监田涛负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