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书
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日止。
委托权限:
1、作为委托人的非诉讼代理人,代为调查、协商谈判、办理公证以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作为委托人的仲裁\诉讼代理人,代为:制作法律文书,提起诉讼,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撤回具体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申请财产保全,提起上诉,申请强制执行,代为签署起诉状、上诉状、执行申请等法律文书,代为接收案件款项、代为领取执行款、代为领取诉讼费退费以及办理其他有关仲裁\诉讼事项,受委托人有权在受委托权限内转委托他人办理上述事务;
3、代为提起控告并请求有权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4、其它: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受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
2、与公诉机关联系
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及案件材料。
3、会见和通信
(1)在审查起诉可以随时会见。
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人提供法律帮助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
(4)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5、代理申诉和控告
(1)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6、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7、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备好是非常重要的,当事人审查起诉阶段委托书可以按照以上的范本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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