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聚龙股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股份”)被立案调查以来,维权团队便为投资者开启了索赔登记通道。近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团队”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2021年7月14日,聚龙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辽证调查字202172号、202173号、202174号),因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聚龙股份、柳长庆、柳永诠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月5日,聚龙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辽宁证监局认定聚龙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于2016年8月18日-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目前,聚龙股份信披违法违规事件已经愈演愈烈。2023年12月1日,聚龙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柳永诠先生被批准逮捕的公告》。聚龙股份的柳永诠先生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执行逮捕。
维权团队提醒,聚龙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份届满,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聚龙股份:于2016年8月18日-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13日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