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宝股份违披处罚落地,涉“专网通信”造假被罚500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3年12月14日晚间,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宝股份或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7号)。
经查,恒宝股份参与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主要是恒宝股份2017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江苏恒宝公司在恒宝股份前任董事长洽谈及决策下,自2016年12月起从事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即“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
专网通信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采购和销售合同的内容,都是由隋某力指派的人员安排和控制的。恒宝公司不参与货物运输过程,在产品交付前后不承担风险。根据合同约定,恒宝公司向供应商支付100%货款、客户向其支付5%货款作为定金;完成交货后客户支付其余95%的货款。
务,前期款项也已全部收回。
前述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该业务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的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要求,不应当对该项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
各年度的虚假记载情况如下: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6,066.97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03万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恒宝股份处罚500万元,同时对其他相关当事人给予不同程度处罚。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恒宝股份(002104),并且在2022年9月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针对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索赔的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涉“专网通信”造假的上市公司,已有十多家且部分被罚。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可移步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5、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