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中安:股民索赔案还未审理案件超千件 诉请金额达3.6亿 时效剩最后两个月
中安消因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和虚增收入等违法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中安消最新发布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相关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其已受理相关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4,688 例
尚未判决的案件合计 1,097 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 362,157,209.34 元;一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 3,509 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经原告诉请变更调整后合计为人民币 452,911,312.87 元;二审已判决的案件合计 82 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9,590,966.16 元。
中安索赔案件源于2019年,中安消因虚假记载和虚增收入等信披违法行为,遭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中安对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中介机构对中安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安及中介机构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5月21日,ST中安示范案例迎来终审判决,这也是首例中介机构按比例连带承担赔偿责任终审判决,*ST中安案二审现逆转,瑞华、招商证券分别按照15%和25%承担连带责任。在*ST中安虚假陈述案的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决招商证券和瑞华均在债务全额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ST中安索赔条件: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ST中安股票的投资者,无论在2016年12月25日之后是卖出或继续持有,满足中安索赔条件。
ST中安索赔证据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凭借专业的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和安保综合运营服务,深受全球客户信赖。中安科股份前身为飞乐股份,成立于7年,并于199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SH600654),是新中国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2019年5月,因信披违规事项被证监会处罚。
委托,代理了多件如ST中安、ST中安、中毅达、乐视网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