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惠而浦(600983)多次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股票索赔条件进一步明确
一、惠而浦(600983)索赔条件:
6年4月22日到2017年7月27日之间买入惠而浦股票,并且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惠而浦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二、诉讼时效:该股票索赔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超过期限,不受法律保护。
三、违法事实处罚经过:
一、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二、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三、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
四、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
五、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
四、股民可索赔的损失范围:
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因惠而浦(600983)虚假陈述,投资者购惠而浦(600983)遭受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索赔。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利息、佣金等。
五、股民索赔流程:功 →获取赔偿款。
1、身份证复印件的公证书(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申请表或证券开户确认单(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3、买卖相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每页均需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备注:
*对账时间: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具体内容:需包括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其他要求: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股东库存股的情况。
六、索赔管辖
关于股民提起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管辖法院做了明确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具备股民索赔诉讼的管辖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