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原本股价企稳的鸿达兴业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风险提示,再度股价跌停。公告首次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主要区分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由于鸿达兴业2004年就已经上市,近五年也不存在重组上市情形,我们判断立案调查事项或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让人担忧的是,公告同时提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烧碱及电石生产系统停产检修已超过三个月,而且乌海化工被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3.07万元,复工预计不单单是检修问题。而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和西部环保有限公司相继被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可能导致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后续鸿达兴业的可持续经营堪忧。

上市公司隐瞒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直到现在才告知投资者信息披露存在引发强制退市的违规,让公司股票可能提前完成面值退市,投资者苦不堪言。但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立案调查后很难再形成揭露日,付还需程序上的加速或还能带来些许现实意义。


鸿达兴业索赔:多项风险或触发面值退,重要子公司丧失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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