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最新一批判决书,股民胜诉,赔付比17%,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2018年3月22日,抚顺特钢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年6月26日,抚顺特钢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承认公司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累计影响公司2016年及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净利润金额17.74亿元。其中,2016年度,原披露的净利润为1.11亿元,调整后的金额为-4410.2万元,完成会计更正后,公司由盈利变为亏损。2019年12月26日,抚顺特钢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钢股民需要在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之前(2022年12月)参与索赔。抚顺特钢索赔时段为:在2011年4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间买入抚顺特钢(600399)股票,并在2018年1月31日之后卖出

2年12月。

抚顺特钢(600399)8月19日晚间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37.69亿元,同比增加21.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4.31亿元,同比增加.21%;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2186元,同比增加.05%。分配方案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抚顺特钢股价自年初以来不断走高,当前最高涨幅已超100%。持仓股民表示已经解套并且盈利的但件抚顺特钢在判决后主动清偿,可以放心维权。因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造成股民损失的,股民有权利向上市公司主张赔偿责任,同时不影响股票资金账户的正常交易,仍持有的继续持有,可以正常交易。


抚顺特钢索赔案:收到法院最新判决股民胜诉 2022年12月前仍可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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