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传媒被证监会处罚,亏损股民终于可以索赔
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76号),2019年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27号),2021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粤传媒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到最终行政处罚下达,耗费了四年半的时间,真可谓是旷日持久,不过随着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下达,法院将会受理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计599,272,117.70元,虚增成本费用共计30,554,652.44元,虚减所得税费用共计7,556,473.95元,虚增净利润共计561,160,991.30元。同时,香榭丽以其自有产权的户外LED显示屏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叶某2000万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事实未被披露。香榭丽的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粤传媒2013年和2014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以及粤传媒2014年年报、2015年半年报等存在虚假记载。
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之间买入粤传媒,
股民索赔有法律依据吗?
根据《证券法》与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财政部等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权益受损的股民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及利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索赔需要先交钱吗?
索赔能成功吗?
根据统计数据,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方面,多年来,全国约有15000多名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索赔,涉诉标的额约15亿元,有一百余家因虚假陈述被处罚或被制裁的上市公司被诉,毕马威、德勤、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等几家国际审计机构的在华分支机构也被列入被告。自2001年彭淼秋诉嘉宝实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首次获赔以来,大约80%以上的原告通过调解或判决,获得了部分或全部赔偿,赔偿方式包括现金或股票。
我们团队目前代理几十只股票索赔案,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也有很多胜诉获赔案例。目前拿到赔偿款的有佳电股份、大智慧、山东墨龙、亿晶光电、三房巷、祥源文化、方正科技、超华科技等。
另外,参与索赔不需要清空自己的股票,不影响持股,赔偿是对你投资的补偿。符合要求的朋友请和我们团队联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法律不保护沉睡的人,证券法规定了投资者有索赔的权利,但是如果你不主动索赔,即使别人胜诉拿到赔偿,上市公司也不会主动联系你赔偿的(除非是特别代表人诉讼),主动维权是每位投资者挽回损失的选项之一。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股民的索赔有效期为三年,如果错过了时间,法院不再受理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