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中国第一例由于欺诈发行,最后上市公司又与股民金和解的案例,完成了2.8亿的法庭组织下的和解。最多的一个人拿到的赔偿是500万,平均每个人能拿到的赔偿是3.89万元,总共涉及的股民是7195名。
这个案又假的,虚增了7104万元的收入,虚增利润2665万元,还虚增了在建工程3632万元。
·第一个方面,应该披露而没披露的关联交易。分别在2017年、18年、19年,自买自卖,就是通过私募基金,分别去认购了私募基金。实际上,这个私募基金总共累计起来是两个亿,完了以后,又用于自己完成的这种关联交易。这样做从公司来说,他变成两个亿往外投,可以增厚上市公司的报表。
反过来,这两个亿实际上又进入了他们自己的关联公司,流回到他自己公司里去,也是个典型的造假的手段。
·第二个方面,股份违规代持。累计违规代持870万股,整个占上市公司比例的超过13%。泽达易盛这个案件非常典型,是我们科创板作为注册制改革以后的第一个上市,因为财务造假被稽核到以后,最后退市的这样的企业。这个事情对股民来说还算比较圆满。
上市公司和创始人认罚2.8个亿,为什么这个创始人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欺诈发行?很显然了,无利不起早。资本论里就讲,如果说有300%以上的利润,他就愿意冒着杀头的风险。何况像这样的公司一旦上市,不是300%的利润,是一本万利,最高峰的市值已经高达了50多亿的市值。
被发现以后,被抓起来以后处罚的力度有多大?目前为止,我们的行政处罚,就是对他进行终身禁入,现在还没有牵涉到任何的刑事责任,所以对他来说收益极大,但是风险顶格风险也不大。
现在的问题是5300多家上市公司里面还有没有这样的企业?也有这样的问题,你怎么看这个事情?深刻思考让知识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