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市低迷的大环境下,部分投资者,尤其退休后生活富裕的叔叔阿姨们,虽然不懂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和专业术语,但是不阻碍他们“勇敢”投资,甚至不惜购买昂贵的课程来学习炒股,有的人甚至把几十年的积蓄都赔进去了。
的普法讨论。
真实事件案例
北京某大爷因观看电视广告对投资理财产生了浓厚兴趣,不仅购买了学习投资的相关课程,还通过他人介绍和推荐购买了相关股票,后因所购股票严重亏损,高达100余万元,因此大爷将该授课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课程费用,并支付全部股票赎回款。
经法院审理,梳理了三组法律关系:
1、大爷与授课公司之间成立合同关系,大爷为购买课程服务支付对价,授课公司应提供合同约定的课程服务,未按约履行合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大爷经人介绍认识某女士,在某女士的推荐甚至后续涉及违规操作下自愿购买股票,大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自行对投资风险承担责任;
3、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某女士系代表授课公司履行职务行为来引导大爷购买相关股票,某女士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授课公司无关。
法院认为:大爷购买股票后的经济损失与授课公司的课程服务没有因果关系,判决授课公司将未履行网上资讯阅读服务的费用3万元返还给大爷,但大爷的其他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
1、购买高价炒股网课需谨慎。一旦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网课服务合同,且签订合同的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售课程的一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后,购买者主张要回已支付的课程费用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2、切忌盲目轻信自称某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的“内幕信息”、“内部渠道”、“保本收益承诺”。首先应辨别该等人员的身份、工作信息是否真实,其次即使该等人员签署了保本收益承诺书,在司法实践中,该等承诺书亦无效。
3、如投资者自愿购买股票后亏损,可以通过查看公告等方式关注该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责任方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例如被证券监管部
很多股民投资者因为对于法律规定、维权路径不了解,信息不对等原因,会认为股票索赔的诉讼官司很难打,胜诉率低,只能自认倒霉,或者也不知道该从何下手进行维权。其实近几年,随着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持续趋严,有越来越多的股票索赔成功案例,例如康美药业(600518)、飞乐音响(600651)、辅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证券公司不得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第一百三十六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第九十五条 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三条【内幕交易】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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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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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下,真正做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