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传媒(002)索赔案部分投资者获赔到位,相关股民仍可索赔
近日,一系列粤传媒投资者的索赔案件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投资者已在二审中胜诉,并且法院对相关投资者经专业机构核算的部分损失赔偿诉求给予了支持。目前,这些胜诉案件的赔偿款项已经实际发放至投资者手中,而余下的索赔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积极进行。
追溯至2021年4月29日晚间的公告,粤传媒对外披露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中详述了自2011年至2015年间,旗下子公司香榭丽通过伪造合同非法夸大营业收入高达5亿9千9百27万2千1百17.70元人民币,同时虚增成本费用3千零55万4千6百52.44元,少计所得税费用7千5百5万6千4百73.95元,从而虚构净利润达到5亿6千1百16万9千9百91.30元。此外,香榭丽还隐瞒了使用自身拥有的户外LED显示屏为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叶某个人债务2000万元提供担保的事实。
由于香榭丽的财务欺诈行为,导致粤传媒在2013年和2014年发布的《收购报告书》等文件内容以及同年份的年报、半年报中存在严重的虚假记载。当前,针对此案的诉讼时效仅剩最后约四个月的时间窗口。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若欲提起索赔,需满足以下条件:在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20日之间购买了粤传媒股票,并在此后的2016年10月20日不论是否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可在公号:博鏊法律 办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