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隆达信息披露违法被罚300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4年1月31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隆达或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10月26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康隆达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专网通信业务系隋田力方主导的自循环业务,产品未真实销售,无终端运用。

一、张间芳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合作备忘录》事项,导致康隆达未及时公告

2019年5月26日,张某芳、周某、黄某峰等签订《合作备忘录》,就合作收购目标公司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和收购资产、股权转让和上市公司业务安排等事项进行约定。

《合作备忘录》内容涉及康隆达股票发行、控制权转让等重大事件,且在合作方终止合作前处于实际履约状态,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张间芳未及时告知康隆达《合作备忘录》签订情况,导致康隆达未及时公告。

二、康隆达未及时披露《终止合作基础协议》所涉上市公司重大风险

2021年5月6日,张间芳、周某、黄某峰等签订《终止合作基础协议》等,约定以202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全面终止专网通信业务。截至2021年5月31日,北京易恒(合并)逾期应收账款、逾期预付账款、存货、商誉合计金额3关风险直至2021年8月2日康隆达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才予以公开披露。

收入1,371.71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对康隆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665,并且在2021年8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等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目前尚处于诉讼时效之内,受损投资者仍可主张赔偿。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5、收款账号


康隆达信息披露违法被罚300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