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对投资者作了专门的定义,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证券法》89条)。司法实践中普通投资者参与索赔的比较多,然而专业投资者是否可以参与索赔?
在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中,由于过去要求机构投资者要有更高的注意义务,而使机构投资者即使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也无法参与索赔。导致一些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等虽然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遭受了损失,却只能自认倒霉。
新证券法并没有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也没有将专业投资者排除在外,也就是说专业投资者如果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是可以和普通投资者一起参与索赔的。但是目前由于各种原因,专业投资者参与索赔的比较少,希望今后专业投资者看到此篇文章后能够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