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600289)日前发布《关于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原告王某诉ST信通、亿阳集团、邓伟、邓清、曲飞、田绪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出现进展。
公告还显示,日前,ST信通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部分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北京金融法院予以支持,依照《证券法》规定,判决公司向原告赔偿投资损失24.37万元,判决亿阳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而截至公告披露日,ST信通合计收到794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其中14人撤诉,其余780起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31173.87万元。北京市金融法院已对王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涉及诉讼金额37.79万元,其余779起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合计涉诉金额为31.08万元。
2021年12月29日,ST信通及相关当事人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ST信通经认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有关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表示,凡于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间买入ST信通股票,且在2017年12月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55)报名登记依法索赔,该索赔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12月23日。
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