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粤传媒股民索赔案已被法院受理,后续股民仍可继续参与

4月29日,粤传媒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2013年10月28日、10月30日,粤传媒分别披露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1-2013年6月审计报告》等公告。其中《收购报告书》(含2013年10月28日和30日披露的报告)等公告文件均指出香榭丽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上半年的年度净利润分别为3,647.28万元、3,695.35万元和1,114.51万元。后香榭丽《2013审计报告》以及更新后的《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指出香榭丽2011年至2013年净利润分别为3, 647.28万元、3,695.35万元和4,685.43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后续股民仍可继续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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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股民索赔案已被法院受理,后续股民仍可继续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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