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股票名称:三圣股份(002742)
二、索赔条件:
在2019年5月17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三圣股份(002742)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四、索赔流程:
1、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我们;
2、收到材料后一周内联系投资者;
3、签订委托手续;
五、案件背景:
1、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52023001号、证监立案字0152023002号),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立案。公司已于2023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
2、2023年7月27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号、4号、5号、6号),公司已于2023年7月28日在指定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4号)。
六、违规情况+处罚结果:
(一)违规情况
1、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共同借款事项:
(1)公司与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碚圣医药)构成关联关系;
(2)公司与碚圣医药共同向重庆市万盛区恒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小贷)借款1亿元;
(3)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共同借款事项;
2、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
(1)公司与上海凯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天实业)、上海亦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宏投资)构成关联关系;
(2)公司未及时披露凯天实业、亦宏投资财务资助事项。
(二)处罚结果
1、对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对潘先文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处以3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50万元罚款;
3、对潘呈恭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4、对项立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足以认定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以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
七、案件进展:
中国证监会对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后,已经有一定数量的投资者就股票投资损失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该案件由成渝金融法院一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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