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4003号)。
2024年3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执业证号: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登记索赔。
中泰化学被立案调查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2024年1月31日,中泰化学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70000万元至298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8.15%至517.37%。
扣非净利润预计为亏损271500万元至299500万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中泰化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维权条件:于2024年3月20日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3月20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