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相关责任人杨江红、冯斌、刘洪、江军、王海玲、彭江玲、黄增伟7人收到新疆证监局警示函。
对于业绩、股价正处于周期底部的中泰化学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中泰化学则表示,此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中泰化学三年被占用资金84亿,虚增收入73亿公告显示,中泰集团涉及两项违规行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经查,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支付预付款、代垫费用等形式,向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2021年至2023年,中泰化学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累计发生资金高达84.17亿元。
截至目前,上述资金.48亿元。
,中泰化学表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随后,深交所向中泰化学发出关注函,并称将对中泰化学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深交所同时称,希望公司及当事人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根据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也决定对中泰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警示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化学董事长,2012年6月至2023年2月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组织实施了任职期间的资金占用行为,应该对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两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王洪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龚春华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担任中泰集团财务总监,实施了所任职期间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两项违规行为。
2024年3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这5人均被新疆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股价、业绩持续低迷,存量债券会否受到影响?公开资料显示,中泰集团是新疆最大的国有企业,也是新疆首家进入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2012年7月,中泰集团在中泰化学的基础上成立,2021年5月被改组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并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5%的省属国企。
中泰集团是中泰化学控股股东,持有后者25.44%的股权中泰化学前身是新疆氯碱厂,以氯碱、粘胶为双主业,也是氯碱行业龙头企业,主要生产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四类产品2021年,中泰化学曾凭借行业高景气,业绩和股价一度刷新历史纪录。
近年来,受行业周期底部影响,中泰化学的业绩、股价持续低迷据中泰化学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亏损27亿至29.8亿元,同比下降478.15%至517.37%这是中泰化学近20年来首次出现净利润年度亏损。
对于大幅亏损,中泰化学解释称,受行业周期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不同程度下降,加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联营企业业绩下滑亏损增大,投资损失增加,导致盈利能力下降两家公司的财务压力也很大截至2023年9月底,中泰集团总资产1425.25亿元,总负债1018.23亿元。
其中,流动负债706.28亿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226.14亿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99.63亿元;公司账上资金仅175.37亿元同期,中泰化学的资产负债率达59.95%,去年前9个月的财务费用高达8亿元以上。
联合资信曾在2023年11月出具的评级报告中指出,中泰集团收入及利润对中泰化学依赖度较高,经营业绩受行业周期波动影响显著中泰集团整体债务负担较重,短期债务占比高,贸易业务对资金形成一定占用二级市场上,自2021年9月阶段性高点至今,中泰化学的股价区间跌幅超过70%。
截至3月25日收盘,中泰化学报收4.66元/股,跌幅为2.71%,最新市值为124.06亿元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中泰化学旗下有5只存量债券,总规模26亿元,其中余额为5亿元的“21新中泰MTN001”将于6月16日到期。
中泰集团现有存量债券有7只,总规模74.1亿元,有只余额为0.2亿元的“19新泰01”将于5月20日到期就在中泰化学公告称被立案调查当日,3月20日,中泰集团公告称,根据资金安排计划及近期市场变化情况,决定取消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24新中泰集MTN002”)的发行,调整后的发行安排另行公告。
此次事件是否会对上述存续债券信用水平产生影响?多年信披违规、财务造假,中泰化学的内控制度是否形同虚设?针对上述问题,南都湾财社记者向中泰化学方面致以采访函,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任何回应3月25日盘后,中泰化学公告称,申万宏源证券将作为“23新化 01”“23新化K1”的受托管理人,已与中泰化学进行了沟通。
目前中泰化学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未因上述事项受到较大影响申万宏源证券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方诗琪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