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投资者朋友、各位股民朋友:

近日,又有部分投资者委托本团队进行上海电气虚假陈述索赔,敬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朋友关注,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前本团队关于上海电气股票索赔的案件已在上海金融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结合目前庭审情况来看,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三日一价”、“上海电气的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有重大性”等。关于违法行为的实施日,依据上海电气2022年12月2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上海电气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分别发生于2021年3月27日、2021年5月10日。考虑到上海电气的违法行为具有持续性,且2021年3月27日为周六并非交易日,故上海电气违法行为的实施日为2021年3月29日。关于违法行为的揭露日/更正日,2021年5月31日上海电气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受此影响,上海电气股价于该日跌停。因上海电气在巨潮资讯网进行了自行更正,因此我们认为2021年5月31日为上海电气自行更正其虚假陈述行为之日。关于重大性,鉴于应收账款逾期等可能造成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且该类事件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所规定的重大事件,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上海电气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具有重大性。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买入上海电气,并且在2021年5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尽快加入我们向上海电气进行索赔。

【索赔方案】

2、或根据您的要求,我们也可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即您南宁、杭州、昆明、合肥等15个城市设立分所,国外包括美国、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孟加拉、菲律宾、尼泊尔、尼日利亚、越南(河内、芽庄)、日本(东京、大阪、札幌)、泰国等11个国家设立办公室,已发展成、大标的债券、投资类纠纷案件。截止目前,团队已向华泽钴镍、长园集团、中毅达、上海普天、雅百特、大智慧等上市公司发起证券虚假陈述损害索赔,均获得胜诉。本团队还代理投资者参与中安消债券索赔,同样获得胜诉,帮助大量投资者挽回了高额损失。相信我们一定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上海电气(601727)股票赔偿案,投资者股民索赔维权继续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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