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ST星源,000005)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持续进行中,投资者已多批次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索赔材料,正等待下一步的安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世纪星源(ST星源,000005)投资者之所以发起索赔,是源于公司前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经查明,中国证监会认定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违规行为。据此,对其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结合世纪星源(ST星源,000005)发布的公告内容,在此提醒,凡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购买世纪星源(ST星源,000005)股票,并于2021年4月30日以后出售或持续拥有世纪星源(ST星源,000005)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继续报名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