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 | 林宜采 编 | 深海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3 年 9 月 7 日,天夏智慧披露深交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2 号)查明的事实,天夏智慧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通过虚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二、虚假披露实际控制人。三、未完整披露对外负债。四、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五、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7.3 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7.2 条、第 17.3 条、第 17.4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天夏智慧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天夏智慧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裁夏建统,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国民,时任董事、总裁陈雪梅,时任董事梁国坚,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迟晨,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贾国华,时任财务总监杨箐、王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裁高友志,时任董事胡宝钢,董事、副总裁程占新,董事饶婕,独立董事管自力、黄绍强、张立,时任独立董事陈晓东、陈芳,监事杨伟东、张囡娜,时任监事方巍、陆志强、毛元荣,时任总裁刘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四、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夏建统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处分;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国民,时任董事、总裁陈雪梅,时任财务总监杨箐给予公开认定 10 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处分;对时任财务总监王军给予公开认定 5 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处分。
对此,上海海汇律月 26 日收盘时持有天夏智慧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报名请关注公号 ” 雷助吧 “(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天夏智慧有天眼风险信息 2123 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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