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4月12日,*ST金一发生7笔大宗交易,成交量350.00万股,成交额1046.50万元,占总流通市值0.13%成交明细显示,买方营业部分别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盐路证券营业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区国宾路证券营业部、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民生路证券营业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如东江海路证券营业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蒙自路证券营业部,卖方营业部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证券营业部,大宗成交价均为2.99元,折价率均为0.00%。
截至4月12日收盘,上涨0%,收盘价2.99元。本文源自金融界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